叶大天子点了一桌酒菜,两人自是边吃边聊,好在,叶大天子没有要灌醉对方揩油吃豆腐的意思,没有频频劝酒,只是随意喝,百里秋意暗中松了一口气。
不过,浅偿几口,她的面颊已满是红晕,格外的娇艳动人。
叶大天子笑眯眯道“李兄如此俊秀,必令许多女子汗颜呢。”
百里秋意轻咳几声掩饰,她本就是女人嘛,只是女扮男装而已,好在几杯水酒下脚,这脸颊滚烫如火烧,再脸红也看不出来了。
两人边喝边聊,小华陪侍一旁,她本站在自家小姐的身后,却硬让叶大天子拉着也坐下,百里秋意倒觉没什么,人家叶公子热情,不计较,小华自小就服侍她,情同姐妹。
小妮子自知自已的身份,很乖巧的没有说话,一双灵动的大眼睛不时看看叶公子,又看看自家的小姐,这心里百般滋味。
都是“才子,”这闲聊中难免扯到诗词方面,叶大天子又剽窃了两首唐诗宋词,令百里秋意称赞的同时也肃然起敬,叶公子出口成章,这才华,虽说不上惊才绝艳,但也已显露狰容,假以时日,必成一代宗师名匠。
叶大天子突然笑道“我与李兄一见如故,不如仿效古人,结为兄弟吧,好基友是一生一世的”
呃,说得太顺口了,一不小心又崩出一句网络术语。
基友
百里秋意与小华都一脸不解的神态,这词儿可没听说过呢,好象应该是好朋友的意思吧
叶大天子哈哈笑道“嗯嗯,就是好朋友的意思,好的基友,是同患难,共生死,一生一世的。”
百里秋意微笑点头,眼眸里却闪过一抹黯然,好朋友,确实患难与共,可惜了。
叶大天子明白她内心的苦楚,装着没看到,两人各报年龄,百里秋意才十七岁,自然得叫叶大天子一声大哥了。
“咱以后就是患难与共的好兄弟了。”叶大天子很自然的把胳膊搭在百里秋意的肩膀上,笑眯眯道“小意啊,你这身子骨也太弱了点了,以后得多吃点。”
大哥的热情,让百里秋意挺尴尬,不过,大哥分明是看不出她是女儿家家,动作这般的自然,又怎怪得了他谁让自已女扮男装来的。
酒足饭饱,叶大天子结了帐,热情的搂着百里秋意的肩膀,“小意啊,你初来帝都的吧为兄今天带你四处走走,有不少名胜古迹呢。”
大哥如此热情关心,盛情难却啊,百里秋意就算担心过了时间,回去被人发现,也不好推托。
就这样,叶大天子很热情的搂着结拜的小弟在帝都繁华无比的大街上闲逛,不时的给她介绍当地的名胜古迹,风土人情。
“对了,小意,你听过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没”
“没呢,好听吗”百里秋意不免心生好奇,想想,才十七岁的青春少女,正是天真浪漫,活泼好动的年龄,虽嫁为太子妃,但太子于大婚之日就率军出征战死,可怜的她还未偿过洞房花烛夜的滋味。
虽然已经是名义上的妇人,但难掩她内心的天真好动,否则也不会如此大胆的乔装打扮偷跑出来玩耍了。